1.广泛的机会
中国焊接协会与中国焊接学会举办的“中国焊接活动周”包含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焊接学术会议、焊接技能表演赛、技术交流、技术讲座、技术推广、企业信息发布以及专业性会议等各种活动内容,活动周云集国内外焊接界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与焊接相关的人士,为企业相互交流、获得信息、宣传产品、提高焊接技术水平提供了畅通的渠道,其中必有一项适合您的企业需要。
2.大量的信息
《焊接信息》是中国焊接协会内部出版物,随时给您带来“政策信息”、“行业信息”、“专题综述”、“标准动态”以及培训方面的信息。
《焊接快讯》是中国焊接协会的电子刊物,以最快捷的方式传递给您尽可能多的信息。
中国焊接信息网(www.china-weldnet.com)把大量的数据资料放在您的指间,浏览行业动态、企业之窗、IIW文献,当您成为会员时,还可通过网站给您提供咨询服务,在网上建立主页可享受优惠。
3.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员工专业水平
中国焊接协会协助会员单位得到相应的国家检测和认证方面的服务。
通过焊接人才库,会员单位可以登记和查找各类所需的焊接人才。
中国焊接培训与资格认证委员会于2000年得到国际焊接学会授权,将开始按国际统一标准认证培训机构和进行焊接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我国现有焊接技术人员将向国际焊接资格过渡。中国焊接协会将协助会员单位的员工完成这个过渡。
中国焊接协会各专业(工作、分)委员会定期组织活动,增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1. 协会会员对所属组织如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委员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协会会员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优先获得会议通知和展览会票证。
3. 协会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可比非会员减免会务费20%。
4. 协会秘书处向会员单位免费提供定期出版的《焊接信息》刊物或其它资料。
5. 协会向有关单位提供的一般技术咨询服务,协会会员免交咨询费。
6. 协会会员免交“中国焊接信息网”入网费300元。
7. 协会会员免交“中国焊接信息网”主页制作费120元。
8. 协会会员可免费在“信息网”上发表本企业的产品价格和新产品、新技术信息。
9. 协会会员购买协会不定期出版的论文集、焊接年鉴、焊接电子刊物或享受20%的优惠(每单位、每种刊物仅限购一本)。
10.协会会员单位注册联系人,在《焊接学报》、《焊接》杂志发表论文,符合要求可优先刊登,刊登费优惠50-100元。
10.
协会会员单位人员参加协会组织的技术培训、职称培训,培训费将优惠。
(修改草案)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焊接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规范化管理和组织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焊接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实行会员制管理。其宗旨是:遵照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会员组织起来,本着面向行业、面向企业、面向生产实际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速焊接行业的技术进步,促进焊接专业化生产,提高焊接生产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在企业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协助政府部门搞好行业管理。
第三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协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组成。
(一)以焊接作为重要制造工艺手段的企业。
(二)专门从事焊接设备、焊接材料、切割机具生产及其它与焊接相关的企业。
(三)与焊接有关的科研院所。
(四)设有焊接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
(五)焊接相关的培训机构和经营部门等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六条 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自愿履行会员义务。
(二)由申请单位向协会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焊接协会会员申请表》。
第七条 批准程序:
(一)申请材料以书面文件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经理事会授权会长或秘书长批准通过。
(二)秘书处自收到会员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三)申请单位自接到《中国焊接协会会员通知书》之日起,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会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即成为本会会员。
(四)成为会员的单位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要求组织协调生产及技术、经营管理的咨询、攻关和优先取得技术服务的权利;优先和优惠享受协会掌握的经济技术信息、经营管理经验及技术资料的权利。
(四)可要求协会提供市场调研信息、技术和经济咨询、新技术等推广、品牌战略、修订标准、对外开展合作等服务。
(五)会员企业可享受在在协会网站上做广告及宣传会员企业等优惠等活动。
(六)可得到协会免费提供的焊接专业内部资料。
(七)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优先的培训权。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凡参加中国焊接协会的单位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设立的财务部门负责会员会费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会员会费收取标准:(经2020年11月9日在 南京召开的中国焊接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协会正副会长单位、分会理事长单位 20000 元/年;
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分会副理事长单位 10000 元/年;
协会理事单位、分会常务理事单位 5000 元/年;
协会会员单位、分会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 3000 元/年。
第十二条 会费使用:
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会费主要用于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增强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政策,促进行业发展。
协会收取的会费主要用于:
(一)协会行业管理工作支出;
(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会、交流活动等的支出;
(三)协会办事机构的各项支出;
(四)为会员提供信息、学习资料和组织培训的支出;
(五)协会网站的维护费用;
(六)开展新技术推广及推动行业发展的公益性事业的开支;
(七)组织会员开展国际交流活动;
(八)举办各类相关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九)协会宣传;
(十)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的其他必要的支出;
(十一)社团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经费开支。
第十三条 会费缴纳办法:
(一)每年3月1日至9月1日在办理会员资格年度注册手续时,缴纳年度会费;
(二)新批准的会员,应于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当年度会费;
(三)会费缴入本会财务账户,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会费收据。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
第十五条 协会会费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通报会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第十七条 由负责财务工作的副会长或司库进行财务审查。
第十八条 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九条 协会建立会员联络员制度,会员应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联络人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
凡违反以下任何一款的会员,本会有权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告、警告、批评、直至终止会员资格的处分:
(一)未经协会批准,擅自以本会的名义组织各种活动,如:有关培训、信息咨询、研讨会等;
(二)擅自以本会的名义与境外组织联络;
(三)不按时缴纳会费的;
(四)违反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五)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相应处罚的;
(六)不履行会员义务,严重违反协会决议给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
(七)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有损于行业或协会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会活动的。
第二十条 会员要求退会,需以书面形式报告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资格即被取消。
第二十一条 迟交年度会费逾期达一年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二条 会员退会一经确认,即取消会员资格和享受的一切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