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板加工中心起重机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08-04-14 
截止日期 2008-05-05 
省 份 上海市 

受委托,就起重机设备项目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指标: 
净起重25t(不包括挂梁和磁盘),Lk=48.8m 桥式起重机 16台;
(详见技术附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船板加工配送中心现场
交货期:8台2008年11月(12月底安装完成),8台2009年3月
可同时提供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邀请招标除外),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发布招标公告日起到2008年4月21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一套(含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整,招标文件均按包(或标段)进行计价出售。如需邮寄,国内邮费人民币50元。
如书面版与电子版有矛盾,以书面版为准。
如采用网上购标方式,无需纸质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原价的6折。采用网上购标方式,无标书纸质版本的,WORD版与PDF版有矛盾,以PDF版为准。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套密封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需要在开标当天以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业务联系人确认投标地点。
7、技术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商务标开标时间:2008年5月6日9时(北京时间)。
9、﹡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2等条款及第五章投标资料表中对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
(2)投标商必须通过ISO9000(2000版)的贯标。
(3)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4)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内包括本招标要求的供货和服务。
(5)投标人必须提供39m及以上跨度、额定起重量在45t以上起重机的成功业绩,并提供用户相关信息。
(6)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