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和发电机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08-05-13
截止日期 2008-06-03
省 份 江西省

一、项目名称:起重机和发电机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2)资金来源:
三、招标范围:
包1: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型号
01 电动单梁起重机 1 台 LX型,起重量3吨,跨度15.0米,起升高度9米,梁长16米
02 电动单梁起重机 1 台 LX型,起重量3吨,梁长9米,起升高度6米,跨度8米
03 吊沟桥式起重机 1 台
QDQ型,起重量5吨,起升高度9米,跨度10.5米,双瓣马达抓斗,带称重,斗容1M3。
04 电动葫芦 1 台 CD1,起重量1t,起升高度12m;
包2:250KW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250KW柴油发电机组 1 套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包1: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
(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业绩的、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制造商;(2)为了有资格取得合同,投标人必须: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
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和/或技术拥有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生产商具有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有五年以上同类产品的制造历史,并列表说明同类设备在同行业内的用户名单及联系方式。
包2:250KW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3)在江西省必须具有发电机组的保养维修服务部和零配件供应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发电机和柴油机制造商均必须为IS09001: 2000系列和IS014000: 1996系列认证企业,同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且企业注册时间达五年以上;(5)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代理经销证明文件。
五、有意向的的投标人可从2008年5月13日起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6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七、定于2008年6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