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第三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08-05-28 
截止日期 2008-06-19 
省 份 内蒙古 
1、招标内容:
第一包:甲带给料机4台;
第二包:空气炮16台;
第三包:风冷型螺杆空气压缩机2台;
第四包:对旋轴流式通风机控制、监控系统1套。
第五包:对旋轴流式通风机2套、矿用隔爆交流异步电动机4台、备用叶片1套
包括上述设备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规格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2、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3)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04~2006)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中最2004年以来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3倍;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ISO14001(或相当标准的)认证,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产品需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应具有在大型厂矿成功使用的业绩,并应有用户提供的至少有三台(套)投标产品在生产原煤年产500万吨(单井)以上现代化矿井正在成功运行的证明原件;
8)设备使用前应取得“MA”标志证书。(第3包不需要)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每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08年5月29日至2008年6月9日,每天8:30-11:00,13:30-16:00。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资质要求相关证书原件。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6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